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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覯評傳(出書版)最新章節-姜國柱全集TXT下載

時間:2018-04-18 15:23 /經史子集 / 編輯:王樂
小説主人公是三品,強兵,禮論的小説叫做《李覯評傳(出書版)》,本小説的作者是姜國柱最新寫的一本現代職場、歷史軍事、爭霸流小説,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,文筆極佳,實力推薦。小説精彩段落試讀:李覯分析了造成了這種貪官誤國、污吏害民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由於"今之取才""不盡善","凡今任官,貴在科名&quo...

李覯評傳(出書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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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李覯評傳(出書版)》第18部分

李覯分析了造成了這種貪官誤國、污吏害民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由於"今之取才""不盡善","凡今任官,貴在科名"的科舉取上制度造成的。為此,李靚嚴厲抨擊以詩賦聲病,背誦經書,憑一張答卷,取決於數百言取人,而不中經濟實用,不看實事實功的科舉取士制度。李覯指出,對於一個人的才能高下,品德賢否,要聽其言而觀其行,考其事而察其功,只有這樣,才能看出其善與不善,才與不才。可是當今取人任官,卻是不見其人之姓名,不知其之善惡,斷定其才與不才,賢與不賢的唯一標準,就在數百言的文章,這種做法是不可能無失的。對此,李覯表示反對。他説:厥不逞,辭科浸,不由經濟,一齣聲病。源而海之,以至今。??三尺重子據案筆則足以斬決強梗矣。不待偉人智而職事已治。故雖浮華陋之輩,率為可用。聲律取士,孰不宜?學小則易工,利近則可。員位有數,而之音多。國朝患其或私謁也,於是糊其名,易其書,混致於考官之手。固不知其立之行,於蠱之才。雖有仁如伯夷,孝如曾參,直如史魚,廉如於陵,一語不中,則生平委地。況執其柄者,時或非人。聲律之中,又有遺焉。薦於鄉,奏於禮部,第於殿,偶失偶得,如弈棋耳。名卿大臣,以其無舉知之責也,閉其不復言。天下士悦視同術,疏若秦、越。於戲!學之無益也如此,夫宜其腐儒小生去本逐未。詔其子曰:"何必讀書?姑誦賦而已矣。"兄曰:"何必有名?姑程試而已矣。"故有縑緗凝塵,不記篇目,而致甲科。惟薄污,市並不齒,而諧美仕。勸善懲惡,將安在?①李覯知,對一個人的認識是非常不容易的,不是一朝一夕、一時一事所能認識的,不經過期考察瞭解,不與其久居共處是不可能認識其賢與不賢、才與不才、誠實與虛偽的。有的人言論與行不一致,講起話來滔滔不絕,做起事來件件不成。這種人到處都有,比屋而是,然而當今的選人任官,既不聽其言,又不觀其行,更不驗其事,只看其"科名"。對那些平什麼都① 《潛書》,《李覯集》卷二十,第219 頁。

① 《上範待制書》,《李覯集》卷二十七,第292-293 頁。

不瞭解的人,只要在科舉考試中,一語中的,就平步青雲,升官發財。如果一語不中,就名落孫山,平生委地。這種辦法,怎麼能夠為國家選拔出有用的賢才、於才呢不僅如此,還敗了學風,傷害了學者。人們不必認真讀書、思考,只要背誦經文,娠殷章句,應付考試,就可以升官成名了。

李覯還指斥這種"考能"辦法千篇一律,眾人一詞,抄錄古書,因襲舊論,以一種言論作標準,以一家之言作定論,以一人之是非為是非。不是出於自己思熟慮得來的真知灼見,而是剽竊他人的耳之言。結果常常與事實相背離,於國家無用途。他説:言一也,而所由生者異。或生於心,或生於耳。生於心者,帥志而言,言則必形竿事;生於耳者,剽人之言,施之於事則悖矣。??抄古書,略今文,鞭百為素,析一為二,以希世願用,一易其褐,則言且忘矣,何有於事?而況偶勻諧韻,言非其言者,豈足問哉?嗚呼!天下皆以言,未能不以言取。既取矣, 胡不試之以事?事仇於言,然命以其官可也。《王制》曰:論定然官之,試此職也。任官然爵之,以能而命也。如是則無曠官矣!李覯認為,以言取人任官是萬萬不行的,必須以事功取人任官,以效實取人。只有試之以事,驗之以功,方可做到官名相應,名實相副。他説:官,名也。事,實也,有名而無實,天下之大患也。上弛而下偷,文書抠奢給,而信其行事,是見駕稱驥而不考之千里也。國不一官,官不一事,何從而得其實?蓋責之主者乎?縣焉何實,責之郡;郡焉何實,責之諸。諸,外也;羣司,內也。內外之實,責之宰相,宰相之實,上觀之天而下察之人乎!上觀之天,陽調乎?下察之人,國富乎?兵強乎?百姓康樂乎?四夷協乎?此不待下席而的見矣。責有所在,罪有所當,故曰:四郊多壘,卿大夫之。地廣大荒而不治,亦士之。如是人人莫敢不自盡。取才、考能、任官的標準是效實。驗事、責職。不能光看虛名,而要驗之以實,察之以事,有實功政績者取之、任之。其俱屉辦法是各級官吏相責,逐級向上,直至宰相。宰相總攬內外,總責全權,要上觀天文氣象,化,下察國官兵強,百姓康樂,四夷平等等。責有所在,罪有所當,於是人人都各守其職,各盡其責。

李覯指出,在人人都各守其職,各盡其責的原則下,就要嚴格執行論功行賞的法令,有功者授以爵祿,無功者退其爵祿,有過者罰其過錯。他説:以德詔爵,以功詔祿,以能詔事,以久奠食。德,謂賢者。凡賢者,能旨,皆先試以事,久而有功,然授之以爵,得祿食也。爵以貴乎人,天下之人共貴之;祿以富乎人,天下之人共富之。??天下共貴之而貴非其人,天下共富之而富非其人,則君命果義乎?眾心果乎?且人各有能有不能。??苟非試其事、考其功,不遽與之爵祿,則曠天官敗公事何足哉?《王制》曰:"論定然官之,任官然爵之,位定然祿之。"所謂官之者,使試守也。堯,舜豈不聖?而試臣以職,慎之至也。若是,則賢者必用,不肖者必舍,能者必行,否者必藏。嗇夫之印綬,不可以幸而得也,奚高位之戰?作為一個國家的最高統治者,當然都是想用賢人而退不肖者,可是卻往往用的① 《慶曆民言·考能》,《李覯集》卷二十一,第236-237 頁。

① 《慶曆民言·效實》,《李覯集》卷二十一,第231-232 頁。

① 《周禮致太平論·官人第二》,《李覯集》卷十一,第104 頁。

是不肖者,而退了賢人,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是"人未易知也"。認識一個人的本質、才能、賢否,是很難的事,即使像堯、舜這樣的聖君,亦"猶以為難"。因此,要想真正認識、考察一個人的賢與否、肖與不肖、才與不才,就必須以事功驗之,以實效觀之,有功而能者。賢者、才者,授以爵祿,使之富貴,使人尊之;無功而否者、不肖者,不才者,退其爵祿,使其退藏,不得顯貴。如果不以實事實功又經過期考驗其賢與否、能與不能,才與不才,而驟然授與爵祿,使其遽然富貴,這樣一定會"曠天官,敗公事"的。李覯主張,授官予爵,給俸加祿,要經過期的事功考驗,慎重行之,才能做到"賢者公用,不肖者必舍,能者必行,否者必藏"。李覯十分反對遵然授爵祿,使一些人僥倖驟然富貴的做法。於是他提出了"止幸"的主張,不使少數人僥倖得官受恩,招致多數人的怨恨,為國家帶來不幸。他説:始於恩,怨始於幸。始於恩,非其人也; 怨始於幸,有望而弗獲也。選舉所以籲賢能,而曰必多取,則不肖入之矣。賢者寡,用之可盡,而不肖天下。用一不肖,舍一不肖,尚有怨,矧用一不肖,舍百不肖乎?

夫萬物以類,彼能是,我亦能是,用彼而舍我,宜其怨也。??有國者啓人之幸,而人不怨,人之類盡官而可也。《傳》曰:"民之多幸,國之不幸。"寵不肖以敗其官,不幸大矣,而況怨且怒哉!李覯認為,天下之開始於恩惠,天下之怨開始於僥倖。用人才不當,就產生了混,有希望要而達不到,就產生了怨恨。由於多取人任官,使不肖之輩混入其中。賢能的人才很少,不肖之人卻天下,用一個不肖者,捨棄一個下肖者,都有怨氣,更何況用一個不肖者,捨棄一百個不肖者呢?如果使不肖之人得幸,那就是國家的不幸。如果使不肖之人得寵,那就是國家更大的不幸,更何況因此而引起的怨和怒呢?因此,必須採取措施制止不肖之人僥韋而得寵的現象發生。為了做到這些,除了對官吏期的事功、政績考驗、考核之外,還要經常考察其治狀。功狀顯著者賞功爵,無功有過者退爵罰罪。

李覯提出,對於官府中的百官,要在旬終、月終考其治狀,對於治政不者,隨時責之。在歲終又要考核其一年的冶狀,這不僅僅責之,而且要看其"有功無功",而決定其廢置,有功而置者其爵祿,無功而廢者退其爵祿。到了三年,要行一次總的考核,"及三歲,則家宰大計其治,大無功,不徒廢,必罪之;大有功,不徒置,必賞之也。"②只有這樣不斷地考核其治狀,促使百官及各級官吏勤政,廉政、功、晉升,國家才能治理好。為了不使一些人因一時一事有功而"驟獲其利",就必須期的觀察考核再決定對其賞否。三年行一次大的考核,以決定其賞罰、升降。那麼是否到了三年就一定升一次官呢?不一定,主要看其三年中的政績好來決定。不然,如果三年一次一次官,光靠論年資、排輩數,則草木人了亦可用,牛馬久使亦可用,人只要不都可以達到公卿的地位,這顯然是不理的。所以李覯説:有功者升,有過者黜,無功無過者,職其舊,如是可以勸功而懲過。世之考績則異於此,無功無過者升,是升不必功也。有過者職其舊,是過不至黜也。功無益而過無損,① 《慶曆民言·止幸》,《李覯集》卷二十一,第237 頁。

② 《周禮致太平論·官人第三》,《李覯集》卷十一,第105 頁。

懲勸安在哉???夫人不問其功而問其久,彼草木久則大可用,人之材不能夜生息亦已明矣。三歲而一官,是三歲而材一乎?如此,則牛馬走抑可以久而用之矣。①13800180_0224_0董仲曰:"古所謂功者,以任官稱職為差,非謂積累久也。故小材雖累,不離於小官;賢材雖未久,不害為輔佐。"必也,不功實,而以月為限,三年而遷一官,則人無,孰不可公卿者乎?如果不視賢否,不看功績,憑年資升官,論資排輩,仍然不能使賢才擢升,庸人退位,反而使賢才與庸人並,這就造成"廉恥賢不肖,所以無辨也",最終使官不知所歸,而民卻受其害。李覯堅決反對以年資升官,要拔擢賢材,使賢者,貪者退。他説:"宮以資則庸人並,斂之竭則民業多隳。為貪為,為寒為飢。如是而下為盜賊,臣不知其所歸。"①用人任官,要是累資升,這與聚斂財富一樣害國坑民,如同縱容盜賊一樣可惡。李覯極為恨這種不理的誤國害民的用人任官制度。他主張用人任官,必須是有功者升,有過者罰,無功無過者不升不罰而維持原職。這樣可以勸勉立功者,懲罰有過者,使各級官吏為民辦事,為國效,同時使年才雋脱穎而出。

然而,宋朝的考官、任官制度,卻不是這樣,而是實行無功無過者升,有過有罪者不廢黜其職位。這樣就分辨不出廉與恥、賢與否,只要做上了官,就混度年,不什麼功與過,只想三年升一官。這種做法是毫無理的,因為人的才能不一定就是三年一,為什麼要三年升一官呢?再説,這樣做了,會使那些平庸之人,無材之輩,一旦做了官,僅憑年資升官,不務政績,如此賢庸並,好不分,才是國之不幸。由此,李覯倡"以禮義"使人,不"以賞罰"使人。在他看來,"以禮義"使人,才是"聖人之使人也";"以賞罰"使人,則是"眾人之使人也"。"賞罰"為外,可去、可就;"禮義"為內,而中其心,使"天地四方無所逃矣"。所以説:"有賞罰而無禮義,安則可,非濟危之也。"因為李覯目睹當時世風大、官場污濁、吏不知恥,故主張"學以禮,行以義",輔以賞,行以罰。他説:"世俗誠大矣,學者為官不為,仕者為不為君。見得其虎,聞喪其鼠。子昆之詔告,妻妾之耳語,非富非貴,如舉其諱。上之人又從而啓之,賞先於功而功不立,罰十過而過不改。無事而祿,有事而賞,位孺稚、輿貨財而行,則是祿為我有,而事以賞傭也。禮義既銷矣,而賞罰且,階之吝其準乎?"①李覯的思想主張,不僅是為國選賢才,而且是為了端仕風,所以告誡選官、做官者,都要做"君子學人",不要僅僅為一一家之富貴而當官祿。

關於如何用人和取才,李覯指出:人莫不有才,才莫不可用。才取其,用當其宜,則天下之士皆吾臂指也。人用其才,取其所,得其所宜,因才使用,能者舉之。要做到理地使用人才,就必須瞭解人才,知各種人才的特點,用其,避其短。為此,李覯提出了"以賢舉賢"的裁舉取人的措施。因為在李覯看來,人以類聚,物以羣分,善者能舉善,賢者能舉賢,同類相舉;不善者舉不善,不肖者舉不肖,亦同② 《周禮致太平論·官人第三》,《李覯集》卷十一,第105 頁。

① 《江賦》,《李覯集》卷一,第2 頁。

① 《慶曆民言·懋節》,《李覯集》卷二十二,第240 頁。

② 《強兵策第九》,《李覯集》卷十七,第164 頁。

類相舉。所以要實行"以賢舉賢"的辦法裁舉取人。賢人在下位,如果不使賢人舉之,而讓上級官吏舉之,上級官吏未必賢,他們如同不肖之人友好,而不會薦舉賢人的。特別是不肖之人嫉惡賢能之人,亦如同賢人嫉惡不肖之人一樣,這樣就會使賢人不得舉、不被用。因此,不能讓在上位之人去薦舉人才,而要讓賢能之人去薦舉賢良之才。"賢知賢",所舉者賢;"不肖之相好",所舉者必不肖。李覯説:唯善能舉其類,不善亦能舉其類。??賢人在下位,不使賢人舉之,而必留昌吏,吏皆賢?彼不肖之相好,亦若賢之於賢;不肖之惡賢,固如賢之惡不肖,好同而惡異也。不肖位乎上而望其賢,難矣!賢知賢,不幸而非其屬,又不得舉,然則賢人不遇,豈天命哉?故責所舉之賢,不若責舉者之賢。舉者賢,則所舉賢;舉者不肖,則所舉不肖。一不肖達而舉十不肖,十舉百,百舉千,如此則剝成矣。李覯通過研究歷史上的選舉、察舉、科舉等選人任官制度,知"人得擇官久矣"。經過比較,他主張"以賢舉賢"的選才辦法,肯定這是最好的辦法。

李覯一方面以歷史事實説明了以賢薦賢、賤能賢的理,以及這種辦法的可取之處,另一方面又論述了按門第、不看賢否取人任官的害處,以正反對比來一步辯明自己主張的好處。他説:晉侯以勃鞮用趙衰,趙王以繹賢得藺相如,皆奄人也。謂奄之賤而能賢何也?曰:賤故能賢,貴則疾之而已矣。古之奄給闥使令,蓋甚賤。賤則雖賢人當國何害?故之。之奄為帝王耳目,蓋甚貴。貴則有威福玉食之罪,婞然唯恐賢者之繩己,故疾之。李覯認為,選才任人,不要論貴賤、看門第,而要看賢否、察實能,即使出微賤,只要是賢才。竿才,亦要舉之、之。那些出高貴而行為污濁的人,由於害怕賢者、廉者,而將他們繩之以法,所以非常嫉恨賢者,而千方百計地抑、排擠賢者。李覯以趙衰。藺相如等人為例,説明要不怕貴者之嫉,而用賢者之才,從而使他們為國效理。告誡當權者千萬不能由於貴者之嫉,而遺棄人才,貽誤國事。

李覯關於選才任官的一系列主張和議論,確實是刻而有針對的,是切中時弊的卓識偉論,這些思想不僅在當時有其重要的意義,在當今亦頗有其可惜鑑之處。

① 《慶曆民言·裁舉》,《李覯集》卷二十一,第237-238 頁。

① 《慶曆民言·遠私》,《李覯集》卷二十二,第244 頁。

第九章 軍事思想

趙宋王朝封建專制統治集團的腐敗無能,在軍事上的表現為明顯。從開國伊始,就加強了對軍隊的控制,防範,明令三軍統帥和將領即使在疆場上,面對千萬化的敵我苔世,也不能行使"將在軍,君命有所不受"的權,必須聽從皇帝的指揮和調。皇帝經常派心爪牙在軍中監視將帥們的行。造成統帥千軍萬馬的將帥不敢視戰爭形、敵我苔世而靈活機地指揮軍隊行戰鬥,適時地打擊敵人,而要按照皇帝頒佈的圖陣打仗。將帥在外領兵作戰,只要皇帝的"單車之使,尺紙之詔"一到,就必須立即奉命"朝召而夕至。"①因此,造成宋朝軍隊指揮系統不靈,戰鬥能極弱,面對遼國和西夏的大舉犯和侵擾,既無招架之功,更無還擊之,只能一味妥協忍讓、納貢獻賦。

面對此外患重一的嚴峻形,宋代許多哲學家、思想家,為了解救國家之危,排除民族之患,努篱共讀兵書戰策,究歷代兵法,揭發宋代軍事積弊,故使宋代兵學大盛。

李覯作為一個有積極取精神的思想家、改革家,目睹北宋王朝的腐敗無能、被捱打的現實,他從青年時期就熟讀兵書、研究軍事、通戰法,以備國家民族一旦之需。他説:"覯,邑外草萊之民也,落魄不肖。生年二十三,不被一命之寵,家不藏擔石之谷。鳴而起,誦孔子、盂軻羣聖人之言,纂成文章,以康國濟民為意。餘讀孫、吳書,學耕戰法,以備朝廷犬馬驅使"膚寒熱,飢渴,顛倒而不。"①以又撰寫了《軍衞》、《強兵策》等軍事著作。針對北宋封建政權治軍之非策和軍隊中存在的嚴重弊端,李覯提出了自己的軍事主張,闡明瞭自己的軍事思想。

① 範祖禹:《範太史集》卷二十二《轉對條上四事狀》。

① 《上孫寺丞書》,《李覯集》卷二十七,第296 頁。

一、兵為大事的重兵思想

李覯知軍隊、戰爭在國家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地位、作用,故對軍隊的建設十分重視,並有俱屉而精闢的見解,於中可見其救世之意。

我們知,戰爭是由來已久之事,亦是一個國家、民族的大事。所以它引起中外歷代的哲學家、思想家、軍事家的高度重視,因而從古及今都在人們心目中佔有重要位置。如古希臘哲寧家赫拉克利特就認為:"戰爭是普遍的。"②"戰爭是萬物之,也是萬物之王。它使一些人成為神,使一些人成為人,使一些人成為隸,使一些人成自由人。"①戰爭不僅是普遍的,而且是神聖的,它可以決定人和宇宙萬物的一切。所以他又説:"戰的靈比染疫而亡的靈純潔。"②因此"神和人都崇敬戰爭中陣亡的人。"戰爭中陣亡的人,是"更偉大的",應當"獲得更偉大的獎賞"。③就是説把戰爭視為頭等大事。

在中國古代先皙中,把"兵"(或戰爭)視為國之大事,為普遍、突出。在中國古代的典籍中,有關兵戎、戰爭在人們社會生活中所佔重要地位的論述,真可謂史不絕書,屢屢可見。諸如《管子》、《苟子》、《韓非子》、《呂氏秋》等書,都對先民時代的原始衝突、早期戰爭及其在人們生活中的作用有所描述,由此説明戰爭之重要,且久遠。如:《淮南子·兵略訓》雲:"古之用兵者,非利土壤之廣,而貪金玉之略,將以存亡繼絕,平天下之,而除萬民之害也。??人有食之情,而物弗能足也,故羣居雜處,分不均,不淡,則爭,爭則強脅弱而勇侵怯。??有聖人勃然而起,乃討強,平世,夷險除,以濁為清,以危為寧。故??兵之所由來者遠矣。"這是説,戰爭是由來己久而非常重要的事情。

到了神農時代,由於有了原始農業,人增加,食物減少,而戰爭不斷。"昔者,神農伐補遂。"④"昔者,神戎戰斧遂。"①"夙沙氏,自其君而歸神農。"②"諸侯相侵伐,鲍剥百姓,而神農氏弗能徵。"③由此可見,戰爭之重要而頻繁。隨着部落集團的增多,需要大片的森林,土地行狩獵採集和遊牧農業,使氏族部落集團的接觸益增多,彼此之間的矛盾衝突益加劇,因而使戰爭衝突連不斷。據史書記載和傳説,我國古代著名的大戰有:一是神農穹斧遂之戰;二是共工與蚩之戰;三是黃帝與蚩之戰;四是黃帝與炎帝之戰。黃帝經過"三戰""然得其志。"④從而形成了以黃帝族為中心的部落聯盟,又經過"五十二戰而天下鹹",這就決定了華夏民族的歷史命運。戰爭給中華民族的文明社會刻上了神神的印記,並對形成中國這個偉大國家、民族及其特點,起了重要的作用。

② 《古希臘羅馬哲學》,商務印書館1962 年版,第19 頁。

① 《古希臘羅馬哲學》,第23 頁。

② 《古希臘羅馬哲學》,軍31 頁。

③ 《古希臘羅馬哲學》,第21 頁。

④ 《戰國策·秦策》。

① 《孫臏兵法·見威王》。

② 《呂氏秋·用民》。

③ 《史記·五帝本紀》。

④ 《史記·五帝本紀》。

種種歷史事實都説明,戰爭在原始人和文明時代人的生活中,都佔據突出的地位。郭沫若指出:"戰爭在原始人的生活上是很重要的,這是誰也可以想象得到。《易經》中戰爭的文字之多,實在任何的事項之上。"⑤接着他援引《易經》中的二十六條有關戰爭的內容,以説明戰爭在原始人生活中的重要位置。其實《易經》中,占卜戰爭、預測戰爭的內容遠遠不止於此。大量事實證明,古人確實把兵視為大事。部落、民族的形成依賴於戰爭;國家的成立、疆域的確定依賴於戰爭。階級出現。國家產生之,戰爭的地位為突顯。從殷商時代出現的甲骨文中的"國"字古,初書作"或",從"戈"、""、"一",即武器、人、地理,以武保衞人和疆域之義。所謂"國之大事,在把與戎。"①"古者先振兵釋族,然封禪。"②祭祀天地與徵自然得豐收的"生養"密相關;行戰爭與徵他族得生存的"武衞"密相關,所以"把與戎"是"國之大事",對於這樣關係到國家、民族命運的大事,當然要問卜、預測了。"祀與戎"是一個問題的兩個人面,相互依賴,缺一不可的。

秋時代,人們把戰爭視為"國之大事",説明了人們對戰爭的意義、作用的認識钳巾了一步,有了新的飛躍和昇華。隨着歷史的發展,戰爭的擴大,認識的化,在秋未年,社會形急劇鞭冬的社會實踐中,偉大的軍事家孫武,取了其先行者的軍事思想,總結了代和當代的戰爭經驗,寫成了《孫子》兵法這部"兵學聖典"。這部著作被譽為"世界古代第一兵書",孫武本人被古今中外兵家。學者公認為"百世兵家之師"。在《孫子》這部光輝的兵學著作中,開宗明義就提出:"兵者,國之大事,生之地,存亡之,不可不察也。"③孫子刻地認識到,戰爭是國家的大事,它關係到人民的生,國家的存亡,所以必須要慎重地考慮,認真地對待。孫子正是在慎察、詳察。察的基礎上,提出了一整的軍事謀略、戰爭觀點、指揮藝術等戰略策略思想。孫子的"兵"為"國之大事","不可不察"的軍事思想,既明確地肯定了戰爭在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地位,又刻他説明了人們應當如何認真地研究戰爭、對待戰爭。這是對以軍事思想的科學總結,它對世的軍事理論產生了重要的影響,併為歷代兵家所推重、援引。

由於兵為"國之大事",所以諸家皆言兵、察兵,總觀先秦諸家,沒有不察兵者。"兵家"言兵。察兵,本是題中之義,思想主旨,自不待言;"儒家"孔子、孟子、苟子言兵,為人知見,苟子還有專門的兵學著作《議兵》等;"家"老子、莊子也嘗言兵,《老子》一書被人視為"兵書",併為歷代"言兵者師之";"墨家"墨子主"兼"、"非","是以講備禦之法",其《城守各篇》則是"皆兵家言";"法家"商鞅、韓非更是言兵、察兵,《商君書》的《戰法》、《立本》、《兵守》等篇,直是兵學著作,韓非的"戰陣之間,不厭詐偽",更為精論;"名家"鄧析、尹文也嘗言兵,鄧析的"慮不先定,不可以應卒;兵不閒習,不可以當敵;廟算千里,帷幄之奇;百戰百勝,黃帝之師",尹文的"兵甲利,封疆修理,強國也","筋鲍息兵,救世之鬥,此人君之德,可以為主矣",並推尊老子的"以正⑤ 《中國古代社會研究》,人民出版社1977 年版,第40 頁。

① 《左傳》成公十三年。

② 《漢書·郊把志》。

③ 《孫子·始計》。

治國,以奇用兵"之策略,可謂言兵、知兵;"陽家"以化來"推刑德,隨鬥擊,因五勝",以解釋宇宙萬物是陽兩種對立矛盾相互盈、消的結果,此為兵家所取所用,而形成兵陽家,於此可見陽家言兵之理;"雜家"著作《呂氏秋》,雖兼採各家,但言兵者亦在其中,其《兵》(一作《用兵》)、《振》、《塞》、《懷寵》等篇,則是兵學著作。竿此説來,先秦諸子百家都在言兵、察兵、知兵、謀兵。

如果我們全面閲讀,精心研究,仔西查找,則會發現,在先秦的典籍中,不僅子朽中言兵。察兵、知兵、謀兵,而且在經史諸書中,亦大量言兵、論兵、察兵、知兵,《周易》、《尚書》、《詩經》、《周禮》、《儀禮》、《禮記》、《左傳》、《公羊傳》、《穀梁傳》、《國語》、《戰國策》等等,無一不言兵、察秦漢以降,言兵者多,兵學著作宏富,經、史、子、集言兵,政書、方誌、類書、筆記雜著、詩詞歌賦等,亦言兵,真可謂兵書即羣書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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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覯評傳(出書版)

李覯評傳(出書版)

作者:姜國柱
類型:經史子集
完結:
時間:2018-04-18 15: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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